来信情况
信息标题 何时小区居民能睡个安静觉
来信人 雨夜 来信时间 2018-05-15 11:17:00
来信内容    

尊敬的州领导

您好我是吉首市八月楼中大花园业主,万般无赖下向您反映小区宵夜摊严重扰民的问题。

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吉首市八月楼中大花园海圳物业的默许下,中大花园A栋一楼开了家夜宵摊,每晚从9点开始,通宵营业,从此小区几百户居民就无法入睡了,每晚斗酒声,打斗声,吵闹声让居民根本无法入睡,家里有学生的严重影响第二天上课,有些家里孩子今年要高考的影响更了,我们也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是由于物业和该夜宵摊主本来就是一起的,反映根本不起作用,为此特请求领导为几百户居民做主,还小区一个安宁!

 

 

答复情况
领导签批    

                  转吉首市调查处理。

                         向忠

                     2018年5月18日

处理部门 吉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18-07-27 00:00:00
回复内容    

               关于20180207〕号网上来信的回复

州长信箱管理办公室转来的《关于交办一网民来信事项的函》(州长信箱函〔2018〕117号)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5月份,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镇溪大队对八月楼中大花园小区内露天烧烤摊“进店经营,达标排放”的标准进行了整治,露天烧烤摊均已取缔,夜市经营门店也均按要求规范经营。6月6日晚,我局镇溪大队工作人员再次对中大花园小区夜市经营门店进行巡查管理和宣传,劝告夜市经营业主采取措施(如:进出店铺随手关门等)降低噪声排放,避免干扰他人生活。

另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主要对商业经营活动中音响器材及高噪声设备等设施产生的噪声污染实施管理,对投诉中提出的“斗酒声、打斗声、吵闹声”扰民,建设依据职能职责交予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八月楼中大花园夜市门店日常巡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吉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610

发布评论